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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慧財產權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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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網路保護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宣導
教育部台(90)訓(二)字第90033661號書函:
「函請各校加強宣導尊重保護智慧財產權,並將違反智慧財產權納入校規處置」

  1.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請注意!本連結將會開啟新視窗 提供「提供他人電腦軟體序號以安裝該電腦軟體法律效果之說明請注意!本連結將會開啟新視窗」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。
  2.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請注意!本連結將會開啟新視窗 提供「網友使用網路交換軟體下載音樂之著作說明請注意!本連結將會開啟新視窗」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。
  3. 台灣首府大學電腦教室使用管理辦法請注意!本連結將會開啟新視窗』已在93年度第2學期行政會議通過,第十三條規定《 禁止私自安裝非法軟體》。
  4. 電算中心已將有關“尊重保護智慧財產權”的條文納入『台灣首府大學校園網路使用規範請注意!本連結將會開啟新視窗』及『台灣首府大學宿舍網路使用管理辦法請注意!本連結將會開啟新視窗』已於93年度第二學期行政會議提案通過,請全校師生共同遵守。
  5. 教育部宣導內容如下:
    5.1近年來盜版行為已猖獗校園,不肖廠商利用學生推銷、販售盜版的唱片及光碟,或學生自行至網路下載歌 曲後,壓縮複製到空白
          CD-R,或者購買一片正版品後,再經由燒錄機複製盜版品於校園內販售等違反及侵害智 慧財產權等事件層出不窮,教育部有鑑於
          此,重申尊重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決心外,並呼籲全國各界及各級學校 教師學生踴躍參與、推動及宣導,以確實尊重並保護智慧財
          產。
    5.2為了確實達到改善侵犯智慧財權的目的,教育部電算中心已函請各級學校及縣市政府教育局等單位,加強防制校園仿冒及尊重智慧
          財產權之宣導,將智慧財產權納入相關課程之教材;對於校內仿冒問題,則建議學校以校規處置外,並須接受國家相關法令懲處;
          並且通函各級學校應定期檢視學校網站及電腦教室,若有不法軟體應全面清除及銷毀,並持續督導學校購置合法軟體,將有關智慧
          財產權、民主法治、防治電腦犯罪議題開設相關課程或辦理相關教學活動,以充實技職體系學生法律相關知能,使學生不至於誤觸
         法網而不自知。
    5.3以上教育部各項宣導措施,不外乎就是希望學生們瞭解尊 重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,的確為了能夠享受到更多更好的智慧創作結晶、
          尊重他人的創作,是每個人應負的責 任,或許在未來的某一天,你、我都有可能成為這些智慧財產的創作者,換個角度試想如果自
          已的辛苦創作被 他人大量複製或翻印,相信沒有任何一人會喜歡這種感受,為了讓你我有個安全又舒適的創作環境,是否該先學習
          尊重他人著作,也希望此次宣導不單單只是一個活動、一個口號,而是確確實實的從你我自身做起。